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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当选为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三届理事单位,17名律师当选为协会会员
2月16日,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召开。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洪伟、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连祥应邀出席会议并致辞。

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王海波当选为理事会会长,孙家磊等11人当选为副会长。大会同时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修订草案)》《会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筹集和支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
会议对近年来协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强调,当前全市正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一届领导班子及全体会员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职业优势,不断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为强省会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树牢法治理念,推动破产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强化业务建设,加大对管理人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树立起行业规范标杆。要主动融入中心大局,聚焦企业纾困、产业升级、风险化解等相关领域,积极发挥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服务、管理、引导作用,指导会员依法履职,加强对行业的整体统筹和长远谋划,推动破产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我所当选为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三届理事单位,李楠副主任被选为第三届副会长,雒爱兰副主任被选为第二届监事,吸收律所17名律师成为第四届个人会员:李楠,李广华,李克尘,雒爱兰,刘向鲁,刘诚发,杜宇峰,梁盛举,侯蕴夏,周正,刘德森,孙泽生,王慧洁,王庆刚,黄伟峰,胡程浩,宋祺麟。此次当选不仅为律所赢得了荣誉和认可,更为律所在破产管理领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