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秀玲
律所职务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13793164962
1520820690@qq.com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健写字楼四楼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业务领域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13793164962
1520820690@qq.com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健写字楼四楼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联系电话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13793164962
1520820690@qq.com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健写字楼四楼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个人邮箱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13793164962
1520820690@qq.com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健写字楼四楼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办公地点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13793164962
1520820690@qq.com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健写字楼四楼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经典案例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13793164962
1520820690@qq.com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健写字楼四楼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张秀玲
推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