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玲
律所职务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shengyilvshi@163.com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鹊华陈郡22201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业务领域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shengyilvshi@163.com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鹊华陈郡22201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联系电话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shengyilvshi@163.com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鹊华陈郡22201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个人邮箱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shengyilvshi@163.com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鹊华陈郡22201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办公地点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shengyilvshi@163.com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鹊华陈郡22201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经典案例 :
副主任
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商事案件
0531-88070707
shengyilvshi@163.com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鹊华陈郡22201
1、成功代理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追加我方为被执行人承担1亿元的公司债务案,驳回对方诉求; 2、成功代理山东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3、成功代理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蒋宏刚与山东伟昌贸易有限公司、王嘉伟、第三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案件,涉及金额680余万元,驳回对方诉求;
张秀玲
张秀玲,专职律师,律所副主任,为济南市妇女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致公党济南市委社会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天桥区妇联第十三届执委,济南市律师协会村居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获“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济南市最美女律师”、济南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致公党济南市委优秀党员”、“天桥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张秀玲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架构设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及政府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实践,每年办理案件80余件。在诉讼或非诉案件的解决过程,注重办案思路及解决问题的策略,运用法律思维,以专业和勤奋一一化解,高效解决委托人的不同法律需求,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推荐律师